小崔的“后悔药” 8 X9 V. }2 x/ Y2015年06月12日07:49来源:河南法制报 $ x5 Z4 f* E" l v5 u7 _$ W- O 0 F8 s2 X. K- R( T□记者郭富昌特约记者常向阳通讯员刘建鹏 3 W1 |0 a/ I y% A4 K - b7 n1 e1 M, k- A+ E( J
他以店里负责人的身份,利用保管店内周转资金及当天的营业款的职务便利,将2.1万元占为己有,之后手机关机不辞而别,回到家乡打工。原本以为老板财大气粗这点小钱不会计较,加上娱乐行业人员流动快,自己不是本地人没有电话找不着,没想到老板早报了警,时隔一年多报应终于来了。日前,经偃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职务侵占案判决有果,被告人崔浩(化名)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 8 q8 n9 V" M8 h, H + @. s" G; m3 m* R# c7 n
崔浩今年25岁,江苏人,2012年只身一人来到偃师,在神采飞扬娱乐城打工。小伙子初入社会不久,做人谦虚,与同事相处融洽,大家都亲切地叫他“小崔”。加上他做事不怕吃苦,任劳任怨,因此很快受到了老板的青睐,被任命为店长,负责保管店内6000元的周转资金及当天的营业款。( z6 _5 o" u" ^# N, V4 M
+ \% |8 R8 ?. R3 v 崔浩当上店长后,刚开始干劲十足,但到底是年轻人,思想还不成熟,经常看着顾客来店里K歌、喝酒一掷千金地消费,而自己忙前忙后地给别人服务,低三下四不说还收入微薄,慢慢地,一种不平衡的心态开始滋长。面对灯红酒绿的工作环境,崔浩越发不淡定起来,开始琢磨着怎样能多弄点钱。娱乐城由于工作性质的缘故,老板给店里配了6000元的周转资金,用于店里的周转以及购买一些生活用品,这笔款由店长保管,不用上交,而崔浩盯上的正是这笔款。正所谓花钱容易攒钱难,没几天,崔浩就把6000元花个精光,还好没人知道。& ~& u# ` d1 g- w9 O& 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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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7月的一天,老板组织娱乐城的几个负责人开会,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人员岗位进行了调整,其中就包括崔浩的岗位。崔浩一想坏了,调整后自己肯定要交出那6000元钱,但钱早花掉了,是向老板诚恳承认错误以后用工资偿还,还是借点钱先把窟窿补上?思来想去,崔浩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。那天下午5时,崔浩在拿到收银员上交的娱乐城当天的营业款1.5万元后,决定把手机关机不辞而别。三天后,在多次联系无果后老板选择报警,公安机关开始介入调查。 / P% U; ]5 e O) E a! o# h8 P 8 y6 l7 U0 U0 I" A+ D+ Z 正所谓“出来混总是要还的”,2014年12月21日,已经返回家乡打工多时,几乎把这件事情忘了的崔浩在家乡被抓获并被带回偃师。到案后,尽管崔浩认识到了错误,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,并将2.1万元现金全部退回该娱乐城,得到了老板的谅解,但由于侵占的现金属于“数额较大”(河南省侵占罪标准:侵占数额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,属于“数额较大”),已构成刑事犯罪,日前,经偃师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崔浩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。到了这个时候,崔浩才后悔自己为啥走的时候非要带走那1.5万元,然而后悔也晚了,毕竟世上很多事情都是没有“后悔药”可吃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