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陕西省榆林地区府谷县志,太家沟人记得祖上的户籍是合河都六甲。都和甲是古时县以下的基层行政组织。元朝时期县以下设乡和都,一般以乡统都,也有很多地方只设其一,乡和都统称为里。 % a( ^. j* h9 n$ T) J. v6 O$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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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朝县以下划为里甲,凡110户编为一里,里下设甲,一甲10户。清初仍实行里甲制。后来人们说的“都”就是“里”。清初府谷分6里,康熙朝减为4里,即大堡里、合河里、太平里、辑和里。乾隆朝废里甲,设4乡、10地方.辖227村。 & Z) h0 F7 `. D' i! c( `' D
% D8 O1 K. r" Y& z% m1 T& o+ m: H 查府谷县志,这227村中没有太家沟。太家沟应属黄甫地方管辖,但黄甫地方管辖49个村中没有太家沟,也没有黄甫和高家嫣。同样木瓜地方没有木瓜,清水地方没有清水,据此推想,当时太家沟,高家嫣都算黄甫,未列在下辖村名之内。 % M8 f. x* L ^1 z0 ?1 H* Y' ]) v0 D4 u2 h% v4 F# F
里甲制明朝开始实行,一直到清初雍正朝。后来一直到现在,人们还记得祖上户籍是什么都多少甲,那都是指祖上在清朝雍正朝以前户籍所在。离现在最近也应该在1736年(雍正末年),距今270年。所以说“都’就是“里”,合河都六甲就是合河里六甲,是雍正朝以前祖上的户籍。 ( T2 O. L/ m/ W
3 e4 }& C4 }* C1 F 人口不断迁徙移动,有明一朝至清初同一里甲的人,后来有的分散到各地,若干代以后同姓相认,就看是不是来自同一里甲。里甲相同就是同宗,否则就不是同宗。其实这只能说明明代的清初的情况,明清不同宗的,宗元以前可能就是同宗。 ( h* f, e) f2 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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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时实行保甲户籍制时太家沟属君子镇第五保第十七甲。